我们的业务范围
私募股权融资
易周律师行向天使及战略投资者、风险资本/私募股权基金及提供融资予新建、初期及增长型公司的投资银行提供有价值的香港法律建议。
我们能协调对接受投资的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并就投资的结构提供香港法律建议,以及参与谈判及起草投资条款清单、保密协议、认购协议、股东协议、组织章程文件、知识产权协议、服务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易周律师行向客户提供明智的及务实的法律建议,例如就获得资料权及监督权进行谈判、运营否决权及投资者可委派代表出任董事的权利、非竞争承诺及发起人股权锁定、反摊薄及其他“低估值融资”保护。
我们的香港专业律师提供具洞察力的及高度私人化的服务,并提供重点的及有效的法律建议。我们在投资周期的每个阶段均提供香港法律建议,包括透过“A轮” 取得启动资金及随后的优先投资者回合、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上市。我们就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持续管理向该基金提供香港法律建议,包括附加收购及管理激励计划。因我们在合并与收购及首次公开招股交易方面具有广泛的经验,我们能就适当的投资架构提供法律建议,以便利于随后的资产流动事件,例如同行拍卖或首次公开招股。我们亦能协助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前规划及架构调整(包括尽职审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则的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集团重组)。
我们亦能协助私募股权基金的架构及募集初始资金,因此我们对私募股权/风险资本基金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动态、架构及目标具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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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就针对香港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制度而建议的监管规定进行咨询
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发了一份有关适用于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文件,为专为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而设的全新发牌制度做准备。
香港交易所发出《第7期上市发行人监管通讯》
2022年12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刊发了其第7期上市发行人监管通讯(香港交易所通讯)。
香港《公司条例》将准许举行虚拟&混合模式的成员大会
《2023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修订)条例)于2023年1月27日刊宪,并将于2023年4月28日生效。根据该《公司(修订)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将能够以全虚拟方式,或以虚拟和实体混合模式举行成员大会。
香港金管局将于2023/24采纳稳定币发牌制度
2023年1月3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其在一年前刊发的《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中载列的监管支付相关稳定币的若干建议刊发了一份《咨询总结》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加强香港众筹规管进行咨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已就加强众筹活动规管的建议发出一份咨询文件(新的香港众筹制度)。
香港与内地扩大互联互通机制
香港与内地的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于2022年12月19日宣布1他们同意扩大沪港通和深港通的股票标的范围,此举旨在“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