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业务范围
募集私募股权融资的公司
易周律师行就香港私募股权融资向新建公司、初期阶段公司及成长型公司提供具高度影响力的香港法律建议。我们的香港专业律师提供具洞察力的及高度个性化的服务, 及与客户建立深厚关系。我们充分理解成长型公司发起人及企业家的关注及期望。
我们在投资过程的每个阶段(从“A轮”启动资金至随后的优先投资者回合、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上市)向企业提供香港法律建议。因我们在并购及首次公开招股交易方面的广泛的经验,我们能就初期投资架构是否有利于以后的流动性事件(比如贸易出售或首次公开招股)提供法律建议。我们亦能协助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前规划及架构调整(包括尽职审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集团重组)。
易周律师行向客户提供明智的及务实的法律建议,例如就向投资者授予何种资料、监管权及运营否决权进行谈判、董事会代表、对发起人的限制范围(例如,非竞争承诺及股权转让限制)、反摊薄保护及“低估值融资”所要考虑的问题、发起人作出的保证及违反该等保证承担责任的任何限制。
我们亦就可选择性的融资安排向新兴公司提供香港法律建议,以附合其特定需要,例如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债务融资,包括股权连结债券或可换股债券。
我们亦担任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提供融资的天使及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及投资银行的代理。在某些适当情况下,我们能依靠我们在各个行业及投资群体中广泛的联系网络,向潜在战略合作伙伴或融资来源作介绍投资。我们对香港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金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动态、架构及目的的深度理解,亦能使公司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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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就关于中国发行人的《上市规则》修订条文进行咨询
2023年2月24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刊发了一份咨询文件,其中列出对有关在中国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人(中国发行人)的《上市规则》条文的修订,以反映最近公布的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中国法规的变动。
香港证监会就针对香港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制度而建议的监管规定进行咨询
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刊发了一份有关适用于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文件,为专为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而设的全新发牌制度做准备。
香港交易所发出《第7期上市发行人监管通讯》
2022年12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刊发了其第7期上市发行人监管通讯(香港交易所通讯)。
香港《公司条例》将准许举行虚拟&混合模式的成员大会
《2023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修订)条例)于2023年1月27日刊宪,并将于2023年4月28日生效。根据该《公司(修订)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将能够以全虚拟方式,或以虚拟和实体混合模式举行成员大会。
香港金管局将于2023/24采纳稳定币发牌制度
2023年1月3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其在一年前刊发的《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中载列的监管支付相关稳定币的若干建议刊发了一份《咨询总结》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加强香港众筹规管进行咨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已就加强众筹活动规管的建议发出一份咨询文件(新的香港众筹制度)。
